現金版違法嗎?闖蕩現金版不能不知道的重要知識!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博弈產業在台灣可以說是有相當悠久的歷史,早在台灣戒嚴時期就已經深耕台灣人民的生活中

在1987年7月14解除戒嚴以後,政府發現了民間賭博的風氣越加興盛,為了禁制賭博[歪風]而推出了[愛國獎券],而當時的[愛國獎券]並不受到大眾的歡迎,普遍民眾則是選擇當時民間所流行一種叫做[大家樂]的博弈活動!

[大家樂]因為玩法多樣,賠率較高等特性風迷了台灣民間賭博好一陣子,後來政府發現民間所發行的博弈活動難以課稅,且無法可管,所以開始立法規範賭博等行為!

而隨著時代的進步,網際網路的發展,博弈產業也漸漸網路化,從最原始的線下實體賭場逐漸轉型成為線上博弈平台,而考慮到安全性,金錢交收,下注等問題,所以開發出了現金版!

現金版可以說是台灣線上博弈的開宗始祖!其需要預先儲值現金才能下注,和出金直接匯款至玩家帳戶等條件..完美的解決了網路線上博弈的輸贏交收問題!

而後隨著現金版開版方便!隨時隨地都能下注!出入金方便,優惠福利多等特性讓越來越多人投入現金版的行列,導致現金版的火紅!

而就在線上博弈發展的如日中天時政府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因此藉由網路線上博弈容易使人沉溺,而後容易衍生出洗錢,詐欺,暴力討債,組織犯罪等不法活動等理由針對賭博罪修法來預防危害到社會經濟和犯罪事情的行為!

而就在立法院三讀通過賭博罪的修法後,網路線上博弈受到了不小的壓制,但這種狀況也只限於剛修法的那段強力掃蕩期!而後由於賭博罪的刑度較輕,且與賭博有可能帶來的利益相比實在是不成正比,所以現金版的人流漸漸回歸,造就現在熱門的現金版!

而現金版違法嗎?賭博罪又是如何規範的呢?現金板要怎麼玩才安全呢?就讓我一步一步帶大家來解答吧!

何謂現金版?

現金版是線上博弈中的主流!只要是需要預先儲值現金才能下注的平台或遊戲我們一般都稱作現金版,而現金版最大的代表作就是[娛樂城]

娛樂城就是現金版的一種,是聚集所有線上博弈遊戲於一身的博弈平台!也是我們今天主題[現金版違法嗎?]的主角!

現金版娛樂城主要由工程師研發平台系統與架構,再配上美編團隊設計布置網站和第三方金流方便玩家儲值入金和提領出金,最後就成了一個完整的現金版娛樂城!最後再將現金版娛樂城平台交由組頭經營管理,讓組頭和玩家可以在平台上對賭,輸贏!!

通常現金版娛樂城上會有很多不同類型的遊戲可供玩家下注~

常見的有:體育賽事,真人百家,電子遊戲,彩票遊戲,捕魚機,電競等等…基本上可以滿足90%玩家的需求了!

現金版違法嗎?

現金版合不合法?!我可以很肯定且明確的告訴你!就是[不合法]

現金版在博弈產業中屬於線上博弈的一環,在110年12月28號之前線上博弈並不符合賭博罪成立的要件,當時的賭博罪成立要件有3樣,分別是[需具有賭博行為,需在公共場所賭博,需賭博財物]你的行為必須同時符合這3大要件才成立賭博罪,但就當時的線上博弈明顯不符合[需在公共場合賭博]這一要件,顯然不能成立賭博罪,所以在110年12月28號賭博罪修法三讀通過之前玩現金版都是不會被判刑的!在當時可以說是一項法律漏洞

而後來由於線上博弈的崛起,現金版,信用版等線上博弈平台火熱,越來越多人投入的線上博弈的行列,導致現金版和信用版都遭到了詐騙集團的覬覦,有不少現金版及信用版都成為了詐騙集團詐騙的工具,甚至有人利用現金版及信用版進行洗錢,暴力討債,組織犯罪等不法活動,就是因為這樣所以線上博弈遭到了政府的重視並針對賭博罪修法,除了提高原有的賭博罪罰金外還增訂了[通過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等行為進行賭博也同樣以賭博罪論之]等條例,最後於110年12月28號由立法院正是三讀通過上路執行!

那麼既然已經修法了為什麼還那麼多人願意投入現金版等線上博弈平台呢?

原因很簡單!因為賭博帶給人的快感和利益實在太誘人了!不論是線上博弈還是實體賭場,賭博往往都會帶給人們錢很好賺的錯覺,讓人陶醉其中無法自拔,再來就是賭博罪的刑度與賭博帶來的可能性獲利不成正比!賭博罪已玩家的角色來看刑度太輕,通常已90000元罰緩判刑,但賭博能帶來的利益何止這90000?90萬,900萬都有可能!

所以投身在博弈行業中的玩家根本不懼這區區90000罰緩,依舊繼續在線上博弈中闖蕩!這也是為什麼博弈產業明明在台灣不合法卻還是可以發展得這麼好的原因!

我個人覺得若不是因為博弈產業所衍生出的其他犯罪行為.例如:詐欺,洗錢,非法暴力討債等等…不然其實博弈實在沒有立法禁止的必要!或者是說可以開放一個特別區合法賭博,放寬賭博的相關法規,用這種方式來[約束]博弈產業,而不是直接明文[禁止],博弈產業在台灣深耕多年,實在不是立個法規就能根除的!

賭博罪法規!

接下來為大家介紹現行的賭博罪法規條例!法律只會保護懂法律的人!尤其當你在博弈產業中闖蕩時,這些都是不可或缺的知識!

賭博罪的法源為刑法第266-270條規定,處罰對象包括賭客及賭場經營者,這裡我將2種角色分開講解先說賭客在說賭場經營者,因為這2種角色刑度不同,適用法規也不同

賭客

根據刑法第266條規定:

「在公共場合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五萬元以下罰金」

「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之方法賭博財物者,亦同。」

「前二項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犯第一項之罪,當場賭博之器具、彩券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針對刑法第266條規定簡單來說就是不得在公共場合賭博,就算是在網路上也一樣,抓到就是罰緩50000,賭具沒收!

而最後罪名是否成立還要綜觀相關條件才知道,畢竟台灣的法律主張[自由心證],意思就是法規擺在那,法官刑度怎麼判我不管,只要是依法判刑就好!這是個優點但同時也是缺點,也是因為這點,好法官和不好的法官體現差距就很明顯!

賭場經營者

根據刑法第268條規定: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獲聚眾賭博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

這是針對賭場經營者的法規,其268條規定的賭博場所並無實體公共場合或是網路空間的差別!意思就是不管你經營的是線上博弈平台還是實體賭場,只要有意圖營利就是以刑法第268條論處

刑法第268條法規中有幾點提醒大家!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規定處幾年以上的徒刑,所以給了法官很大的判刑空間,法官可以判你不需徒刑也能判你3年有期徒刑

而[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其中的[得]代表可罰可不罰,以法官判刑為主!

賭博罪成立條件

賭博罪有3大成立條件,缺一不可!必須要同時滿足3大條件才算成立賭博罪

需有賭博行為

賭博的定義就是指用無法提前預知且機率性的事實來決定輸贏的結果,簡單來說就是純靠運氣決定最後的結果

需在公共場合賭博

這裡指的公共場合範圍很廣,基本上只要是公眾得以進出的場合都稱作公共場合,且法規中的公眾場合不只侷限於實體,連網路場合都涵蓋其中

需有賭博財物

有賭博行為的人必須要以金錢或是有價物品做為賭博輸贏付出的代價才算是賭博

如果是毫無價值,暫時供人娛樂,消遣的物品就不在處罰範圍內

至於那些東西才能夠被判定為[暫時娛樂的物品]就要依社會普遍的觀念認定了!說白了就是看法官的主觀意識!

安全的現金版娛樂城

既然現金版不合法,那想玩現金版又該怎麼辦呢?

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找個安全有保障的現金版娛樂城!接下來我就推薦幾間安全有保障的現金版娛樂城給大家!

[TWB台灣制霸娛樂城]:他們家的網站設有[SSL加密技術]且第三方金流經過加密,可以安全保障玩家個資安全![TWB台灣制霸娛樂城官網]24小時TWB專人客服LINE連結

[3A娛樂城]:3A娛樂城在線上博弈平台中擁有相當的資歷,他們家以保障玩家安全為主軸,至今為止尚未出過問題

[LEO娛樂城]:LEO娛樂城是九州旗下的品牌之一,安全性等問題自然沒話說!

總結!

最後還是要跟大家說!博弈產業在台灣畢竟不合法,所以大家在闖蕩時要格外小心注意安全喔!希望大家可以一同愛護博弈產業這個大環境,朝著[博弈合法化]的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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